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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政府全部公布各自权力清单
发布时间:2016-02-02
来源: 法制日报——法制网
    □法制网记者 万静

    2015年3月24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指导意见》”)。根据《指导意见》,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、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、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。

    根据近日中央编办最新统计数据,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公开工作已经完成。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,其中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,17个省份公布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。

    然而记者在梳理各省级政府公开的权力清单中发现,各地公开的权力清单数量差异大,有的甚至相差一倍多;很多省份对于权力清单的分类标注和认定标准不统一。同时,有些地方政府在清理时,不完全从权力的功能和结构着手,只以减少权力数量为目标,随意性很大。

    三成省份未公开责任清单

    记者梳理发现,31个省级政府基本上都是按照《指导意见》规定的精神,来梳理和清理调整现有的行政职权,全部都向社会公开了自己的权力清单。这些权力清单的模式大都参照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征收、行政给付、行政检查、行政确认、行政奖励、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这10种分类方式,结合本地实际来梳理职权。除保密事项外,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、编码、类型、依据、行使主体、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,都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向全社会公布。

    相对于已经全面铺开的权力清单,责任清单的公开情况要逊于权力清单的公开成绩,31个省级政府中只有24个公开了自己的责任清单。浙江省、安徽省和湖北武汉等地已陆续推出责任清单。这是我国第一批推出自己责任清单的省份。

    除此之外,黑龙江省更是独家推出了自己的“中介服务清单”,剑指“红顶”中介破除行政审批“肠梗阻”。2015年12月7日,黑龙江省政府审定省政府部门涉及的284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意见,清理规范186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,总清理规范比例为65.5%。浙江率先完整公布权力清单

    2014年6月24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外宣称,浙江将成为全国首个完整地对权力清单进行公布的省份。2014年10月份上网公布市、县级权力清单。目前,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省市县三级统筹设计、梯次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的省份。

    从2013年年底开始,浙江对50多个省级部门的1.23万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,历经清权、减权、制权3个环节,最终保留4236项列入清单,精简幅度超过六成。此次保留下来的行政权力主要分3部分,即省级部门直接行使的权力1973项,全部委托下放和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权力2255项,省级有关部门共性权力8项。

    一线城市清单公开步调不一

    具有代表性的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一线城市,在权力清单公开方面的表现水平参差不齐。

    广州市是一线城市首个公开自己权力清单的城市。2013年11月22日,广州市行政权力清单发布,权力清单共涵盖了广州市48个行政单位共3705项市本级行政职权事项。

    与广州市相比,上海和北京步调则稍显缓慢。2014年6月底,上海市发改委对外公布了行政审批和政府定价事项清单。纳入清单的共有41项权力事项,包括行政审批事项24项和政府定价事项17项。

    2015年11月底,涉及45个部门2428项权力的《北京市政府部门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》对外公布,这张清单对行政强制、行政检查等7项及其他类别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,各部门将在此基础上再分别公布职权的依据、流程图等。不同于中央提出的十项权力分类,北京公布的清单重点涉及其他“7+X”权力事项。目前,全市市级45个部门的“7+X”行政权力共2428项权力(包括市级专属的825项,市区县部门共有的1522项,垂直管理区县分局行使的81项),与部门首轮自查梳理上报的3460项相比,精简比例约30%。标准不统一各地清单差异大

    记者梳理各地权力清单发现,目前各地公布的权力清单差异比较大,比如以科技审批来看,山西有37项,安徽有39项,辽宁才9项。各省的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权事项,陕西有11项,安徽有25项,辽宁只有9项。又比如在教育领域,辽宁有2个审批事项,安徽有40个项目,山西才7项。

    上述各地权力清单数量差异大的状况,在2015年年底由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《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(2015)》中,也得到了印证。该报告披露,在同级地方政府中,所公布的权力清单也差别巨大。比如广州市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涉及4972项,四川省成都市则有7437项。

    对此,该报告主编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分析指出,造成如此差别的原因,主要是各地对于行政权力的认定标准不统一。行政权力事项少的省份并非真的审批事项少。同时近期国家发改委将钢铁、水泥、船舶等审批权下放,这意味着地方会增加一些权限。

    权力清单制度仍有改进空间

    2015年3月18日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15年《法治蓝皮书》。蓝皮书指出,权力清单制度成效显著,但仍有较大改进空间。具体包括:运动式治理的痕迹仍然较重;权力清单推行过程中缺失严格的法定程序规范;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缺乏公众、专家、企业等社会主体参与机制;行政审批改革缺乏法定监督机制。

    地方政府的选择性放权现象较为明显。诸多地方政府在行政审批改革之际,为了实现地方层面的GDP竞争,假借简政放权之名,行放弃社会性监管义务之实,使得诸多本应加强规制的领域出现监管真空。

    缺乏事中与事后监管的配套机制。蓝皮书指出,当前运动式的行政审批改革与权力清单制度,短期之内将大量传统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,完全寄托于事中、事后监管机制来填补监管真空,但是地方政府的规制治理能力恐怕无法满足现实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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